关于注销黑AU1511货运车辆《道路运输证》的公告

来源:平房区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时间:2023-03-03 浏览次数:

根据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第六十六条规定,“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,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”。

经查,归属于哈尔滨市平房区何氏个体运输户的黑AU1511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载超限已达3次,具体违法时间、地点如下:

1、2022年9月20日,哈双北路全路段;

2、2022年08月07日,万宝大道全路段;

3、2022年08月15日,二环桥全路段。

我站依法对该车辆营运资格予以注销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该车辆道路运输证(哈字230108222129号)作废。

特此公告。

平房区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

2023年3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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