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注销黑AS6999货运车辆《道路运输证》的公告
来源:平房区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时间:2023-03-03 浏览次数:
根据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第六十六条规定,“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,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”。
经查,归属于哈尔滨市恒毅德运输有限公司的黑AS6999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载超限已达3次,具体违法时间、地点如下:
1、2020年07月11日,征仪路前宏路;
2、2020年12月24日,国道京哈公路1287公里;
3、2021年04月12日,哈尔滨市道里区哈双北路。
我站依法对该车辆营运资格予以注销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该车辆道路运输证(哈字230100188849号)作废。
特此公告。
平房区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
2023年3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