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项问题整改公示
来源: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房分局时间:2023-01-03 浏览次数:
哈尔滨市平房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项问题整改,拟申请验收销号,按照《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(试行)》规定,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:
一、整改任务
问题四十:哈尔滨市现有矿山1030座,99.22%的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,破坏土地面积6076.52公顷,其中历史遗留的废弃矿山837座,破坏面积3968公顷,目前尚未开展治理。
二、整改目标
确保如期完成年度整改任务。
三、整改措施
按照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,开展销号处理工作。
四、整改工作主要成效
平房区涉及3家,按照督导单位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要求,对“自行恢复和原矿区改变土地用途无需治理”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,由区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现场核实,限时销号处理。经现场核实及专家现场验收意见,3家矿山已经灭失转型利用达到生态修复利用状态,截止2021年底已经完成3座治理修复,占比100%,达到序时任务要求。
五、公示时间
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2日
六、受理部门
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房分局
七、受理电话
0451-86590219
八、受理地址
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88号
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,向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房分局反映。邮寄的以邮戳为准,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。
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房分局
2023年1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