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注销黑AAR988货运车辆《道路运输证》的公告
来源:平房区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时间:2021-12-20 浏览次数:
根据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第六十六条规定,“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,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”。
经查,归属于哈尔滨路路安运输有限公司的黑AAR988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载超限已达3次,具体违法时间、地点如下:
1.2021年08月05日,长江路602号治超点;
2.2021年10月19日,长江路602号治超点;
3.2021年07月30日,道里区四方台大道。
我站依法对该车辆营运资格予以注销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该车辆道路运输证(哈字230100207383号)作废。
特此公告。
哈尔滨市平房区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
2021年12月20日